关于规范和加强中国数学会数学教育分会学术活动管理的指导意见

发布者:张姗发布时间:2022-05-10浏览次数:34

中国数学会数学教育分会是全国从事数学教学与研究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隶属于中国数学会领导下的二级学会。为厘清分会学术活动管理权责,规范分会学术活动管理,进而促进分会学术活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数学会分支机构管理条例》《中国数学会分支机构财务管理条例》及《中国数学会数学教育分会工作条例》,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学术活动的范围

中国数学会数学教育分会组织各类活动的主办单位均为“中国数学会数学教育分会”,可由数学教育分会工作组、相关单位共同主办、承办或协办。

主要活动有:

学术会议、学术论坛、学术报告、教学比赛、数学普及与文化传播活动等。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对中国数学会数学教育分会学术活动的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和规范管理,坚持“权责清晰明确”“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过程管理,严格追责问责,坚持推动数学教育分会各项活动有效健康开展。

三、学术活动的审批程序

中国数学会数学教育分会举办的活动均需报中国数学会办公室备案,由中国数学会秘书长或理事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一)分会开展的活动方案由有关单位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活动的基本材料(详见附录一)报分会秘书处cmsmes@math.ecnu.edu.cn,经分会秘书处初步审核通过后报分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分会常务理事会批准通过后中国数学会办公室备案,由中国数学会秘书长或理事长批准后方可举行。有其他单位参与的学术活动原则上应至少提前两个月向分会秘书处提出申请。

(二)中国数学会数学教育分会或所属部门(如工作小组)开展的常规学术报告、学术沙龙等,在活动开展前应向分会秘书处cmsmes@math.ecnu.edu.cn报备基本信息并经分会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或秘书长的批准后,由相应的责任部门负责实施。数学教育分会内部的学术活动原则上应提前一个月向分会秘书处提出申请。

四、工作责任落实

(一)举办学术会议、教学比赛、论坛、沙龙等学术活动,须严格履行“权责清晰明确”、“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数学教育分会秘书处负责相关学术活动的事务性事项的管理、沟通与协调;

(三)承办单位负责落实学术活动的现场、人员和内容审核把关,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检查监督,妥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数学教育分会落实管理监督责任。

五、学术活动材料管理

数学教育分会各类学术活动的文件、录音录像材料及书面总结(可参考附录二)等应报分会秘书处存档,以备查询和信息发布。



附录一:《举办(承办)中国数学会数学教育分会学术活动申请表》.docx

附录二:《中国数学会数学教育分会学术活动总结报告》.docx